自离需要赔偿违约金吗

法律分析: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,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。根据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》中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,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。但是,无论什么原因,在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,都应对公司进行结算,应得工资和按照规定扣除的公司需要逐项计算清楚。自动离职有工资的,否则就是单位违法。自动离职,单位拖欠工资的,可以去劳动局投诉。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是工资结算日,如果公司拖欠工资,劳动者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,逾期不支付的,还要加付赔偿金。协调不成,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,如单位有证据证明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,你应承担赔偿责任。只是实践中,单位一般无法举证证明其存在的损失,也无法举证证明损失的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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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合同约定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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